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编辑:吴世杰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197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规定,经机关党委研究,并请示校党委常委会同意,定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在中原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第三届委员会;

(三)选举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机关委员会代表。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机关党委现有正式党员386名,按30%的比例,由各支部推荐本支部代表,各支部代表中妇女干部、科级及以下的干部应占一定比例。共选举出116名党代表。


三、候选人名额及构成

(一)机关党委委员第三届机关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6名。按120%的比例提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

(二)机关纪委委员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按120%的比例提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

(三)机关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机关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名额48名,根据各支部提名情况,按得票多少,由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同意,确定58名候选人,差额10名。


四、选举及产生办法

机关“两委”委员、机关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由机关第三次党代会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由第三届机关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由第一届机关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五、工作要求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召开。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代表大会,及时通知本支部党员代表,不得无故缺席,并于2019年12月19日8:15前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


附件:党支部出席机关党委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